厭倦了普通酒店的千篇一律,風格多樣、更出片、性價比更高的民宿越來越受到年輕消費者的喜愛,民宿在安全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也日益受到關注。
鄉村民宿大多位置偏僻且為自建房。一些民宿房屋改建后存在安全隱患,衛生狀況堪憂;個別民宿存在虛假宣傳問題,甚至制定“霸王條款”,遇到旺季單方面漲價毀約。盡管消費者不斷投訴,此類現象仍屢禁不止。
今年年初,國家標準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劃分》正式實施。但從實際情況來看,民宿作為非標準化住宿,具有經營主體多元、房源分散、管理靈活、個性多樣等特點,短期內很難徹底標準化。此外,與民宿快速發展的勢頭相比,當前規范民宿發展的監管制度體系尚未完善,且行業和國家標準并未對所涉各部門的監管職責予以整合。
解決上述問題、防止民宿變“民訴”,需要多方共同努力,打造良好的服務保障體系。公安、文旅、住建等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,引導從業者樹立長期經營意識,對部分問題民宿及時加以整改,牢牢守住民宿安全、衛生、合規的基本底線。
在提升水平方面,民宿產業應朝著專業化、品牌化、連鎖化的趨勢發展。比如,與專業企業“強強聯手”,聘請專業管理人員,對民宿管家開展常態化培訓,提高從業人員素質,告別“散裝”經營。除了提升民宿品質,真實有效的宣傳同樣重要,不能讓消費者“拆盲盒”,“所見即所得”是將消費者變成“回頭客”的關鍵。
此外,還要為消費者暢通維權渠道,降低維權成本。消費者也應增強維權意識,遇到糾紛及時保留相關證據,保護自身合法權益。相關平臺應為消費者提供投訴窗口,積極回應并處理投訴,以防民宿經營者搞“一錘子買賣”,促其自覺守法誠信經營。
“宿”是民宿的基本需求,其核心價值是“民”?!懊瘛斌w現在客人對生活的體驗上、對當地文化的融合上。因此,僅有硬件服務是不夠的,要在“軟件”內涵上加以豐富,才能讓消費者更好享受“詩和遠方”。